十堰市城区道路行道树养护项目(项目名称)的招标文件澄清
致各投标单位:
本次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
2.2.2(1) |
投标 报价 |
|
25分 |
a) 评标价 如果有效报价的投标人数量少于5家时,则评标价为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;如果有效报价的投标人数量≥5家时,则评标价为分别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。 b) 投标报价得分: ①投标报价低于评标价的,每低于1%扣1分,最多扣10分; 该项计分公式为:K=30+(q-Q)/Q×100×1; (20≤K≤30) ②投标报价高于评标价的,每高于1%扣1.5分,最多扣15分; 该项计分公式为:K=30-(q-Q)/Q×100×1.5;(15≤K≤30) 以上公式中:q—投标报价,Q—评标价。 |
变更为
2.2.2(1) |
投标 报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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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分 |
a) 评标价 如果有效报价的投标人数量少于5家时,则评标价为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;如果有效报价的投标人数量≥5家时,则评标价为分别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。 b) 投标报价得分: ①投标报价低于评标价的,每低于1%扣1分,最多扣10分; 该项计分公式为:K=25+(q-Q)/Q×100×1; (15≤K≤25) ②投标报价高于评标价的,每高于1%扣1.5分,最多扣15分; 该项计分公式为:K=25-(q-Q)/Q×100×1.5;(10≤K≤25) 以上公式中:q—投标报价,Q—评标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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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07月25日